汪精卫轶事点滴
2018-01-19 23:5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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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精卫轶事点滴

       汪精卫,谱名汪兆铭,字季新,祖籍江西婺源。

       但汪兆铭出生在广东三水,是书香门第。他一表人才,勤而好学,十九岁便考中秀才。

       汪兆铭十四岁父母双亡,随长兄汪兆镛生活。当时,汪兆镛在广东巡抚府为幕。

       汪兆镛和同在广东巡抚府为慕的刘子蕃十分交好。

       刘子蕃的妹妹刘文贞,不仅貌美,且有才女之名。

       汪兆铭郎才,刘文贞女貌,都是父亲亡故。双方兄长都觉得门当户对,二人是十分难得的好姻缘。于是都有兄长当家,说定了这门婚事。一个是出水芙蓉,一个如玉树临风,汪、刘两家这门亲事,不知羡煞多少青年男女。

       刘文贞久有才名,自视甚高,有此良缘,终有所属。

       汪兆铭和刘文贞虽未见过面,但郎才女貌,各自都曾闻名,故双方都十分满意。

       但人生太圆满,便是欠缺。

       后汪兆铭考取日本法政大学官费生,东渡留学。在日本参加孙中山组成的中华革命同盟会,改名汪精卫,担任评议部部长。与胡汉民、廖仲恺、陈天华等为同盟会的《民报》撰写文章,以“精卫”为笔名行世。鼓吹革命,名传海内,竟回国刺杀摄政王载沣。

       汪兆铭刺杀摄政王事败入狱后,他的未婚妻之兄长刘子蕃惟恐朝廷追究,株连受祸,对这门亲事十分后悔。

       汪兆铭被捕后被判禁终身,为不牵连长兄和他人,便与家庭断绝关系,并与刘文贞解除婚约。

       其苦心,刘文贞的兄长刘子蕃自然心领神会,这才安心。

       可汪兆铭的解除婚约,对刘文贞这样一个被属意的男人抛弃的大家闺秀来说,痛苦和羞辱的伤痛是长期的。但汪兆铭是革命党人,做下谋杀清廷摄政王载沣这般大事,刘文贞虽然不甘,却也无奈。

       后来汪兆铭在中国政坛叱咤风云多年。抗日战争时与日本勾结,沦为大汉奸。

       这件事,要从汪精卫那封著名的“艳电”说起。

       1937年7月抗日战争爆发,汪精卫被举为国防最高会议副主席、国民党副总裁、国民参政会议长,党、政权势均在蒋介石之下。一贯以孙中山继承人身份自居的汪精卫对此不满,于1938年12月潜逃越南,发表“艳电”,公开投降日本。

       1938年12月29日,汪精卫致电国民党中央党部、蒋总统和中央执监委,全文如下:

重庆中央党部,蒋总统,暨中央执监委员诸同志均鉴:

       今年4月,临时全国代表大会宣言,说明此次抗战之原因,曰:“自塘沽协定以来,吾人所以忍辱负重与倭国周旋,无非欲停止军事行动,采用和平方法,先谋北方各省之保全,再进而谋东北四省问题之合理解决,在政治上以保持主权及行政之完整为最低限度。在经济上以互惠平等为合作原则。”

       自去岁7月芦沟桥事变突发,中国认为此种希望不能实现,始迫而出于抗战。顷读倭国政府本月22日关于调整中日邦交根本方针的阐明:

       第一点,为善邻友好。并郑重声明倭国对于中国无领土之要求,无赔偿军费之要求,倭国不但尊重中国之主权,且将仿明治维新前例,以允许内地营业之自由为条件,交还租界,废除治外法权,俾中国能完成其独立。倭国政府既有此郑重声明,则吾人依于和平方法,不但北方各省可以保全,即抗战以来沦陷各地亦可收复,而主权及行政之独立完整,亦得以保持,如此则吾人遵照宣言谋东北四省问题之合理解决,实为应有之决心与步骤。

       第二点,为共同防共。前此数年,倭国政府屡曾提议,吾人顾虑以此之故,干涉及吾国之军事及内政。今倭国政府既已阐明,当以日德意防共协定之精神缔结中日防共协定,则此种顾虑,可以消除。防共目的在防止共产国际之扰乱与阴谋,对苏邦交不生影响。中国共产党人既声明愿为三民主义之实现而奋斗,则应即彻底抛弃其组织及宣传,并取消其边区政府及军队之特殊组织,完全遵守中华民国之法律制度。三民主义为中华民国之最高原则,一切违背此最高原则之组织与宣传,吾人必自动的积极的加以制裁,以尽其维护中华民国之责任。

       第三点,为经济提携。此亦数年以来,倭国政府屡曾提议者,吾人以政治纠纷尚未解决,则经济提携无从说起。今者倭国政府既已郑重阐明尊重中国之主权及行政之独立完整,并阐明非欲在中国实行经济上之独占,亦非欲要求中国限制第三国之利益,惟欲按照中日平等之原则,以谋经济提携之实现,则对此主张应在原则上予以赞同,并应本此原则,以商订各种具体方案。

       以上三点,兆铭经熟虑之后,以为国民政府应即以此为根据,与倭国政府交换诚意,以期恢复和平。倭国政府11月3日之声明,已改变1月16日声明之态度,如国民政府根据以上三点,为和平之谈判,则交涉之途径已开。中国抗战之目的,在求国家之生存独立,抗战年余,创巨痛深,倘犹能以合于正义之和平而结束战事,则国家之生存独立可保,即抗战之目的已达。以上三点,为和平之原则,至其条例,不可不悉心商榷,求其适当。其尤要者,倭国军队全部由中国撤去,必须普遍而迅速,所谓在防共协定期间内,在特定地点允许驻兵,至多以内蒙附近之地点为限,此为中国主权及行政之独立完整所关,必须如此,中国始能努力于战后之休养,努力于现代国家之建设。

       中日两国壤地相接,善邻友好有其自然与必要,历年以来,所以背道而驰,不可不深求其故,而各自明了其责任。今后中国固应以善邻友好为教育方针,倭国尤应令其国民放弃其侵华侮华之传统思想,而在教育上确立亲华之方针,以奠定两国永久和平之基础,此为吾人对于东亚幸福应有之努力。同时吾人对于太平之安宁秩序及世界之和平保障,亦必须与关系各国一致努力,以维持增进其友谊及共同利益也。

       谨引提议,伏祈采纳! 汪兆铭,艳。

       这封电报,是汪精卫公开投入日寇怀抱的铁证。电报声明支持对日妥协的政策,宣布接受近卫声明提出的“善邻友好、共同防共、经济提携”三原则,还以凌驾于国民政府之上的姿态,向国民党总裁蒋介石及全体中央执行、监察委员劝降。

       至此,举国上下,讨逆之声彼伏此起。

       这封电报之所以叫“艳电”,是电报的最后署上的“艳”字,故被称为“艳电”。

       为什么在署日期时不写29日,而用一个“艳”字来代替呢?

       这是因为当时发电报使用的是“韵目代日”方法产生的。

       清末政府在使用电报之初,电报费按字论价,十分昂贵。为节约用字,人们发明了一种新的记录日子的办法,用地支代替月份,用韵目代替日期,叫做“韵目代日”。这种标明日期的方法,在电报领域一直延用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初期,前后使用了70余年。

       韵目是中国传统音韵学中概念,要学写诗词,首先要学韵书,知道怎么押韵。从《韵目表》中挑选出来代替日期的韵目,总共有30个,分别代表30天。又添上一个 “世”字,代表31日。这样,用31个字分别代表31天。这种富有诗意的记录日子的方法在当时非常流行与方便。后来,白话文兴起,“韵目代日”才被淘汰。

       我国历史上一些著名的事件都是以此命名的,如:1927年5月21日的“马日事变”,“马”代表21日。1938年11月12日夜的“文夕大火”,“文”代表12日。1940年10月19日的“皓”电,“皓”代表19日等等。

       而“艳”字代表29日,故汪精卫的那封电报被称为“艳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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