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幕宾和义和团
2019-03-07 11:5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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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幕宾和义和团
       光绪二十六年(一九零零年)四月,义和团在北方起事。
       义和团又称义和拳,是十九世纪末中国发生的一场以“扶清灭洋”为口号,针对西方在华人士包括在华传教士及中国基督徒所进行大规模的群众暴力运动。在义和团运动中,有二百四十多名外国传教士及两万多名中国基督徒死亡。许多与教会无关的中国人也被义和团杀害,数量远超被害教民,实际数字难以统计。
       据传闻,仅在北京,死于义和团手下的人,就有万人之多。
       义和团初起事时,清廷为钳制洋人,开始时要各地官员对义和团多方袒护。事后清廷惧怕洋人,又反过来屠杀义和团。对那些纵容义和团的官员,出尔反尔严加制裁。
       讲一个小史实。
       《迟庄回忆录》载,义和团起事消息传衡州时,地方民众亦揭竿而起焚烧教堂,仇杀教士。后来因洋人指责,朝廷惧怕,起先衡州州、道、府的那些袒护、支持义和团的官员,皆获罪罢官。
       但唯独署理(代理)衡州府清泉县知县陈彦鹏,任职如故。而实授清泉县知县郑炳,当时并未到任,却被无故奉旨革职。
       事因在吏部的文案中,清泉县知县是郑炳,而不是陈彦鹏。
       当时,名幕邬筱亭先生幕馆在赵次珊巡抚府,又兼馆(非专职在此处为幕)清泉知县陈彦鹏处。旧时幕宾,担任朝廷职务的叫幕僚,无官职的叫幕宾、幕客、幕馆。
       邬先生深知巡抚赵次珊最注重风尚情操,崇尚礼仪人伦。所以他为代理衡州府清泉县的知县陈彦鹏划策,要他上个呈文给巡抚赵次珊,为实授清泉县知县而当时并未到任的郑炳诉冤,并自请处分。呈文上有“李代桃僵,古人所耻。临难苟免,君子不为”等语。
       代理清泉县的知县陈彦鹏陈一见,此事此文,既称心如意,又妥当安稳。不仅欣然纳谏,甚至手舞足蹈,赞不绝口。
       因此事不独有济与郑炳,即对陈彦鹏自身也受用匪浅。
       原来当时代理清泉县的知县陈彦鹏正被人参,苦于走投无路,而此折足以打动巡抚大人。
       巡抚赵次珊很快就看见陈彦鹏这个呈文,他一见这个为他人鸣冤,为自己请求处分的呈文,果然便断定陈彦鹏此人正义刚直,且文采出众。因而,他在众人议参陈彦鹏时,便多方出面袒护。
       既然巡抚大人都出面袒护,陈彦鹏自然能化险为夷。
       幕僚、幕宾对官员之重要,他们本身能翻云覆雨之能量,以及邬筱亭先生之胆识学养,由此可见一斑。
       义和团生事起因,并非像一些史学家所说的那样复杂,更不是什么爱国行动。
       事实是天津部分民众,包括一些有暴力倾向的流氓混混,因不满外国传教士特权,不满一些教徒信仰洋教,甚至不满在华洋人的文明生活方式,而采取野蛮武力泄恨行动引发的。他们不依法据理,而以个人和集体暴力,对洋教士和中国教徒进行惩罚、泄恨。对洋教士和中国教徒不分良善,肆意滥杀。
       后来义和团在清廷睁只眼闭只眼的默许下,他们索性弄大,打出扶清灭洋“义和团”的名号,肆意胡为。然后各地底层贫苦生活无着、走投无路、铤而走险之人纷纷仿效,暴乱祸及北方数十省。
       甲午战争后,清廷与日本签订《马关条约》,日本在中国获得大量赔款,外国列强早已眼红。但他们苦于边界远隔重洋,与中国不搭界,无挑起战端的口实、理由。现在他们则正好用“义和团”滥杀无辜说事,以要为屈死之教士讨公道为藉口,向清廷提出维护本国在华人士权益,列出许多令清廷无法接受的条件。列强借机联合,发起侵华战争。
       英国、法国、普鲁士(德国)、沙俄、美国、日本、义大利、奥匈帝国(今奥地利和匈牙利)八国军队,联合攻占大沽炮台,继而攻陷天津、北京。
       光绪被慈禧要胁,携逃西安。
       逃前慈禧将光绪爱妃珍妃处死。
       清廷逃往陕西西安后,经过和谈,签订《辛丑条约》。以赔付侵略者白银四亿五千万两,羞耻为终,史称庚子赔款。
       戊戌变法失败和庚子赔款的外侮内耻,使一部分有志之士逐渐对康有为、梁启超的改良道路产生了怀疑。
       而孙中山革命党人武力革命的主张,开始影响中国知识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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